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公告
(资料图片仅供参考)
(第一批)
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有关政策要求、《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》(国能综函新能〔2022〕26号)和《福建省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指导方案》,福建省发改委组织开展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(第一批)。
一、竞争配置项目
包括长乐B区(调整)10万千瓦、长乐外海I区(南)30万千瓦、长乐外海J区65万千瓦、长乐外海K区55万千瓦、莆田湄洲湾外海40万千瓦,共5个场址、200万千瓦。
二、基本要求
(一)企业可以集团公司(一级公司)或其下属唯一一家子(分)公司参与此次竞争配置。如以子(分)公司名义申报,须获得集团公司唯一书面授权。
(二)企业应当具有较大的资产规模、较低的资产负债率、充裕的项目资本金、较强的投资能力,企业总资产应在100亿元及以上(2022年财务报表)。
(三)企业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。企业可以单独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,也可与另一家企业组建固定联合体(联合体成员企业不得超过两家)作为投资主体参与竞争配置,投资主体(或联合体成员企业之一)应具有国内海上风电控股项目并网业绩。
三、竞争配置文件获取
有意向参与竞争配置的企业,在2023年6月14日8:00至6月20日18:00(北京时间,以收到邮件时间为准),将企业营业执照、法定代表人(或分公司负责人)身份证(正反面)、申领人身份证(正反面)、法定代表人(或分公司负责人)对申领人的授权委托书、国内海上风电建设运营业绩证明文件(参股国内海上风电项目核准证明文件及股权证明文件、或者2019年起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出具的海上风电项目配置证明文件)扫描件以及申领人联系电话、联系邮箱发送至邮箱:fjs2023jzpz@163.com,邮件主题为“企业名称(全称)”,所提交的电子扫描件须逐份加盖公章。
符合基本要求的企业提交上述文件后,申领人根据通知凭本人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至现场领取《福建省2023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工作文件》(第一批,下称《工作文件》),逾期不予受理。
参与此次竞争配置的企业,其所属集团公司或集团公司下属子(分)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领取《工作文件》,否则不得参与竞争配置。
领取时间:2023年6月15日至6月21日每个工作日下午15:00至17:00(北京时间),具体以邮件通知为准。
领取地点: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。
四、申报文件提交
投资主体按照《工作文件》要求准备和提交申报材料。
提交时间:2023年7月11日14:30—16:00(北京时间),逾期不予受理。
提交地点: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,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华林路128号屏东写字楼2楼。
五、发布公告的媒介
本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门户网站(http://fgw.fujian.gov.cn)、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(https://ggzyfw.fujian.gov.cn/default.aspx)和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(https://fjggzyjy.cn)发布。
六、联系方式
联系电话:0591-87063595
联系邮箱:fjs2023jzpz@163.com
工作时间:工作日8:00—12:00,15:00—18:00
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
2023年6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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